浏阳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加强新时代市人民 [复制链接]

1#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加强新时代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

法制周报·新湖南讯(记者李翔见习记者廖悠悠通讯员谭玉芳)年4月15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对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更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具体规定。

《决议》强调,要依法履行职责,增强法律监督质效。围绕坚持依法依规监督、突出协同高效监督、运用多种手段监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监督等方面,从政治站位、履职方式、协同监督、监督手段等角度作出了具体规定,明晰了“四大检察”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监督方式。

《决议》指出,要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要求规范法律监督行为,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完善检察权清单,确保执法清正廉洁、司法公平正义。要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清廉检察机关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能。

《决议》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新闻媒体等要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营造法律监督环境。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监委应当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法院应当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安局应当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重大情况,推进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健全监督体系;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和舆论监督,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社会知晓度。

会上,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山东对《决议(草案)》审议提出具体意见,他指出,决议的出台势在必行。要深刻认识《决议(草案)》起草的意义和背景。近年来,中央作出重大决策,从上至下要求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职能,让检察机关的职能回归原点。要深刻理解《决议》出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司法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落实落细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要进一步强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围绕“四大检察”主业,深化生态环境、红色资源、未成年人保护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不断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实效。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维护法律权威。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要切实营造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监督职权的制度环境,努力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进一步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切实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与能力水平。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要推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被监督机关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核查机制,构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促进办案系统互通互联、互相支持;要促进加强对既定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重大疑难案件联席会等制度,完善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检察机关要主动建立完善与监察机关、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等单位部门的工作衔接与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和依托外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创造齐抓共促的法律监督环境。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