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白癜风怎么治疗公积金缴存基数9月底前完成调整
苏报讯(陈健王英)7月1日起,苏州市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全面展开。本次调整范围为市区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按实核定。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5400元;原则上不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即2170元/月。调整工作将历时3个月,计划于9月30日全面完成。缴存单位可通过公积金上单位业务系统进行调整,未开通上单位业务系统的,可在承办银行点办理。单位通过上单位业务系统进行调整的,不需提交纸质材料,但应注意录入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170元/月,同时也不得低于去年的缴存基数。缴存基数超过2170元/月且高于去年缴存基数的单位,在通过承办银行点办理时,应提供当月(或上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结算单》、《2013结算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等相关证明材料。据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如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实低于2170元/月或低于去年缴存基数的,须经市公积金中心(干将东路877号201室)核准后,再到承办银行点办理调整业务,但最低不得低于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530元/月。申请核准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提供需核准职工签字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2.当月(或上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结算单》。3.《2013结算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或具有职工明细的劳动工资表等能真实反映职工工资收入的材料。公积金中心提醒,单位如不能提供第3项材料,需提供《2013年职工缴存基数调整核准表》(可到公积金中心站
“下载中心”下载,该表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或单位承诺)。2013年后入职的新职工另须提供《劳动合同》。如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应按不低于2170元/月进行调整。到9月底仍未调整,且职工缴存基数低于2170元/月的单位,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2170元/月(经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