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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上门打人者被开除党籍和撤职,如果这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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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廖勇,殴打业主危某,在近日发布的通报中给出了处罚:“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在通报中,我详细的看了一下,洗脱了两个质疑:

1.一是廖勇等人,没有强行擅自闯入业主家中。

而是廖勇等人上门出示工作证,并说明来意,业主不同意廖勇等人进入家中;之后廖勇要求其去派出所说明情况,业主不同意,廖勇等四人上前拉拽危某,之后廖勇提出可以不到派出所,到业主家中沟通,业主同意,随后廖勇等四人进入业主家中。

2.二是:三名穿着制服的人员并非民警,而是荷花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三名巡防人员,还是系劳务派遣人员。

(大家看看下面这张图,红圈里面带的是不是手铐?劳务派遣人员居然还可以带手铐?)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外人不知道真实情况,无法考证事情的真实性,那只能以通报为准。但是廖勇上门殴打业主,这可是有真凭实据,有视频监控的,也是被认定的事实,这是不容置疑的。

但是自从事情发生以来,发出通报的一直都是,浏阳市相关的宣传部,和浏阳市纪委监委,没有看到一篇是来自于警方的通报。

另外,现在给出的通报处罚,就是对廖勇进行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居然连一个治安拘留的处分都没有,这实在说不过去吧?

按照法律法规和以往的案例,像这种上门殴打他人的事件,警方都会以寻衅滋事罪或者是故意伤害他人罪,进行强制拘留或其他处罚,但是在这起案子当中,居然没有看到被拘留的惩罚,这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难道就因为他是党员干部,就可以逃脱这些法律惩处了吗?

不知道这是不是最终的惩罚,如果这就是最终的惩罚的话,那这个处罚真的很难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这么轻的处罚,简直就是包庇,放纵和罚酒三杯式的处罚。这种处罚,根本无法形成威慑力和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也很难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还好这位业主的家中安有监控摄像头,如果没有监控摄像头,拍下这段重要的画面,并且上传网络的话,还真不知道事情会发展成什么样,还真不知道最终受到处罚的人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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