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浏阳街道干部廖主任的处理,来了。
速度很快。
从11月29日事发,到12月3日,满打满算5天时间。
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来说,介入速度快,处理后果重,符合公众预期,有利于重塑政府部门的权威。
(一)
处理结果确实够重:
浏阳市纪委监委给予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管理岗九级)廖勇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管理岗九级降为管理岗十级;
责成荷花街道办事处对陈某、张某、伍某某予以辞退。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荷花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依纪处理。
对一个基层公职人员来说,这已经足够让其在那一亩三分地“从天上到地下”了。
这样的“重手”也不足为奇——街道干部上门问罪,公开动手,还当着人家幼子的面。
客观来说这廖主任点有点“背”:谁想到这家里有摄像头啊,结果让其“英雄壮举”一览无遗。
那还有啥说的,重处呗!
(二)
值得说道的,是这一通报里的细节。
其实也正是一干吃瓜群众急于想了解的:廖主任为啥带队上门打人?之前发生了啥?
通报给出了答案。
有起因——
被打居民危某,因社区只留下主门,“于11月28日晚上将西北门出入口门锁损坏,小区物业将此情况向荷花街道办事处报告”。廖主任带队上门处理。
有前情——
廖主任开始也很职业,“出示工作证并说明来意”。但是,“危某不同意廖勇等人进入家中,廖勇要求其去派出所说明情况,危某不同意,廖勇等4人上前拉拽危某”。
连续两个“不同意”,让廖主任卸下职业的素养,拿出可能是处理基层问题养成的“惯用招数”:动手。
当然了,在这里还没有打,而是“拉拽”。
于是,奏效了。
“后廖勇提出可不到派出所,到危某家中沟通,危某同意”。
有高潮——
“廖勇等4人进入客厅,在进一步沟通过程中,廖勇言语粗暴并殴打危某”。
也就是说,在廖主任看来,此时的沟通已经没必要客气了,直接“言语粗暴并殴打”。
有后文——
“事后,廖勇等4人已当面向危某及家人赔礼道歉”。
这里没说是不是因为“视频一发天下闻”的原因。但我们相信,如果再让廖主任重新“处理”,前边应该不会有变化,进屋后这个环节,廖主任一定会先查一下有没有摄像头。
(三)
问题来了——
似乎这所有事情的起因是危某啊。作为居民,你为啥要不服从“防疫安排”,破坏小区门锁?
作为吃瓜群众,该怎么看待危某的行为?
这注定是个见仁见智的话题,比如一定有人会说,这是过度防疫(是否过度当然也是见仁见智)造成的;也一定会有人说,无论如何都不能破坏财物。
危某自己也应该认同有错在先,所以我们就看到视频中他一直在躲闪,而不是奋起反击。
对于危某的行为,笔者想到的是一个词:弱者的武器。
这一词语来自于社会学家詹姆斯·C·斯科特的名著:《弱者的武器》。他说,农民叛乱是相当稀少的——更不用说农民革命了。它们大多被轻而易举地粉碎。“对我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去理解可以称为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的斗争……我能想到的这些相对的弱势群体的日常武器有: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等。”在斯科特看来,这“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它们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
这样我们再看危某的行为,其实就是以一种破坏的行为来表达对于“过度防疫”的不满。这种破坏,是“个体的自助形式”,就是避免与权威直接对抗。
没想到的是,代表权威的廖主任并不是按常理出牌的主,而是在生活中就一贯“霸道”,甚至做出常人难以理解的行为。
我们还是看通报——
“廖勇在某KTV为妻子庆祝生日,廖勇酒后将在走廊上躲酒的其妻闺蜜拉回包厢,过程中有搂抱动作。”
为妻子庆祝生日,却对妻子闺蜜动手动脚,可以说完全到了毫无顾忌的程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廖勇等部分业主私占车位问题。经查,廖勇等部分业主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这就有点讽刺了:小区与居民产生矛盾让廖主任来解决,而廖主任本身是带头不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人。
这叫啥?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幸亏这一次被“视频”曝光,否则,廖主任还不知能做出啥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来。
(四)
那廖主任是怎么成为主管社会治安的干部的呢?这种“霸气”是怎么养成的?平常这么霸道,考察干部时就没有深入调查?
细思极恐!
只是,那三个临时工这次,又毫不意外地也被处理了。
好在,视频作证,没法顶雷。
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