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上吵得最凶的一件事恐怕就是湖南浏阳荷花街道廖勇入室打人一案了,不过当地纪委监委也是比较给力,案发3天之后,也就是年12月3日的时候,就完后曾的对本次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没想到次通告的发出又将本次事件推向了舆论的顶峰。
我们再来回忆一下事件经过,首先来看一下当事人所说的如何:
年12月28日,被打危某所居住的小区物业突然通知要封掉小区的几个出口,危某妻子就在群里提出想要物业将封出口改为派工作人员查验双码,方便业主的出行,当时群内物业并未给予回应。
结果第二天上午,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办主任廖勇带领三人(廖某妻子描述为民警,可能是着装太过相似,官方解答为综合办巡防队员)强行闯入家中,危某辩解之后廖勇直接把危某按在沙发上殴打,后续发生的就不细说了,大家自己看图吧!
我们再来看看官方通报的事发经过,对比一下有何不同:
小区封闭出入口是一样的,但是危某于11月28日晚将西北门出入口门锁损坏,这件事危某妻子并没有说明,这应该是导致街道办上门的直接原因。物业将危某破坏门锁的情况反映给了街道办,而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廖勇带领三名巡防队员前往危某家中处理破坏门锁一事,起初危某不同意廖勇等人进入家中,然后廖勇等四人上前拉拽危某,然后廖勇提出到危某家中沟通,危某同意,然后四人进入危某家中,在沟通中,廖勇言语粗暴并殴打危某。
对比双方的情况描述,我们更倾向于官方的通告,因为主观上我们还是相信官方是公平公正的进行调查处理,那从官方的通告中我们其实也可以感觉到,廖勇等4人从上门的时候态度就有问题,危某不同意他们进入家中,他们就开始拉拽危某,我相信这应该不是正常沟通解决问题的一种态度,因此后来殴打危某应该也是提前早已谋划或者有所准备的,打击从视频中就可以看出来,在廖勇殴打危某的时候,其他三人的站位是如何?已经形成了合围之势。
我相信只要危某敢还手,那么迎来的一定是四人群起而攻之,然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把危某带走,细思极恐!
事件发生的很突然,处理的也很迅速,老胡早前就预言说对廖勇的处理将会是有限的,大家还不相信,纷纷吐槽老胡,因为大家都知道打人犯法,肯定不会因为廖勇的身份而免于处罚,但是结果却有点让人大跌眼镜,居然被老胡说中了。
老胡观点
处理结果
网友们炸锅的原因无非就是对廖勇的处理太轻了,作为事件主要行为人的他仅仅是降职处理,居然还能保留公职,而其他三人却是被开除的处理,这不免会让人怀疑有“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嫌疑。
我认为本次事件的调查通报还有几点没有解释清楚,所以难以服众,请大家点评。
一、巡防队员可以持用警用器械吗
我们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巡防队员身上是挂着手铐的,那他们有权利使用手铐吗?
通过查询我们可以了解到,手铐是专用且严肃的警用器械,只有警务人员才有权使用,任何私自经营、购买、使用警用装备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那既然三人都是劳务派遣性质的巡防队员,自然不属于警务人员,那他们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是否需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动手打人不违法吗
就拿廖勇殴打危某的几个动作来看的话,下手也挺重的,会不会构成轻微伤?
大家可以看到,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厘米以上的,面部软组织挫伤的都会构成轻微伤,那故意伤人致轻微伤的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如果构成轻微伤,那么就要受到“5-15日的拘留”,因此支持危某报警处理!追究廖勇的民事责任。
三、关于群众举报的廖勇下班在KTV搂抱女子一事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廖勇的搂抱行为绝对不是对妻子的闺蜜能做出的动作,直接从胸前环抱,拉进包厢,那通报里并未说明包厢里还有哪些人?
廖勇环抱女子进包厢是干什么?是去喝酒?还是什么?不明不白。
四、对廖勇的处理仅仅是降职处理,是否太轻,难以起到警醒作用!
对廖勇的处理结果很容易让大家联想到前一阵子也是伸出舆论漩涡的李少莉,她的弟弟李少军作为食药监局的局长,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免职,但是仍然是一名正科级干部,免职仅仅过去了三年,他就重新回到了副局长的位置,不由得让人称奇。
李少军履历
那廖勇的行为实际上比李少军的错误更加严重,故意打人,私生活混乱,严重的玷污了人民公仆的形象,为何仅仅是降职处理?
因此,对于廖勇打人事件的处理确实显得有点潦草,甚至有点敷衍,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深入的调查,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更何况是作为一名党员,怎么能忘记作为党员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呢?这样的人怎么能让他继续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