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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组织好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现就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策
1.坚持“户籍所在地”和“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
2.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城区入学就读。
二、年龄要求
一年级新生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报名的具体安排
1.具有城区户籍小孩报名工作安排
①报名时间:年8月26日(星期二);
②报名地点:各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小学(具体情况见下表);
③报名时需交验的证件:小孩及全家户口簿原件,小孩户口页复印件1份;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小孩《预防接种证》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验证明。
2.父母在城区具有房产的小孩和父母在城区务工或经商的小孩报名工作安排
①报名时间:年8月27日(星期三);
②报名地点:房产所在地,务工或经商所在地的辖区初中(具体情况见上表);
③报名时需交验的证件:
父母在城区具有房产的小孩报名需交验证件:
小孩父母本人房产证或者房产局盖章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小孩及全家户口簿原件,小孩户口页复印件1份;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小孩《预防接种证》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验证明。
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小孩报名需交验证件:
务工父母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且在该单位务工时间必须超过一年),经商父母的工商营业证或纳税登记证;小孩及全家户口簿原件,小孩户口页复印件1份;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小孩《预防接种证》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验证明。
四、新生录取顺序
1.第一批录取:各小学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批录取:各小学辖区父母具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第三批录取:各小学辖区父母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儿童。
2.如所在辖区小学学位不够,未能全部录取,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育局普教科通过微机派位调剂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