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1岁的陈某生在浏阳金沙中路置下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临街还有一间门店长期出租。
在金沙中路拥有一栋三层的楼房,临街商铺已租出,而房东陈某生却拖欠浏阳一银行贷款10万余元迟迟没有归还。在通过市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陈某生仍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的还款义务,截至目前已经拖欠3年之久。
4月20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陈某生家时,一楼的门店刚刚转租给了一家水果店。
“陈某生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房租收入,但贷款以来,仅仅还过一次款,之后就以种种借口推诿。”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多次催要贷款未果后,无奈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在年组织了一次调解,达成了民事调解书,约定陈某生在年3月27日偿还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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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后,陈某生仍然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的还款义务。面对法院执行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陈某生称自己向银行抵押贷款的14.6万元,全部用于做生意,但生意失败,导致血本无归。
对于房租收益,陈某生表示,大部分已经用于日常开销,因此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面对查封房产,转变态度承诺还款
面对陈某生的推诿,法院当场向陈某生出具了一份查封公告,并要求法警现场予以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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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执行过程中,通过财产查询,发现陈某生目前所居住的临街三层楼房都是他个人产权。”执行法官说,通过土地资产评估,陈某生目前所拥有的总面积近两百平方米的房产,市场价值达到了.34万元。
得知法院要查封自己的房产,陈某生这下着急了,态度也来了一个大转弯,主动向法官提出了还款计划,“我每个月还款3到4千元,每个月30日前交到银行来,如果这次再不兑现,那就把我的房子查封拍卖。”
在征得银行方同意后,执行法官立即出具了新的调解协议,并将陈某生的承诺写进了调解协议。
“只要一个月没有按时还款,我们就将启动拍卖程序。”执行法官告诉陈某生,虽然达成了新的调解协议,但房屋目前已处于查封冻结状态,期限为三年,未经市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损毁、赠与、转让、再抵押等行为,但可以继续居住和使用。
包括该案在内,当天上午,市人民法院还集中执行了5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近百万元,并全部达成了新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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