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开发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1.有空缺岗位单位的申报
根据省市职改办核复的系列(专业)评审职数,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单位对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差额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参评*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治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其他岗位人员。
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情况,合理确定申报评审职数,填写《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件1、8)及《年度事业单位*工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2、9),由各主管部门或单位汇总报市职改办。
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由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2.无空缺岗位单位的申报
以下情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市职改办。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且愿意服务一定年限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3-1、10-1)、《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中高级职称花名册》(附件3-2、10-2)。
(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4-1、11-1)、《事业单位中高级岗位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4-2、11-2)。
3.单列评审职数的申报
以下情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市职改办。
(1)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单列评审职数(中小学除外)。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5-1、12-1)、《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高级职称花名册》(附件5-2、12-2)。
(2)长期援藏援疆任务或援外医疗任务结束、考核合格且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单列评审职数,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年度事业单位长期“三援”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6、13)。
4.其他事项
(1)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同层级另一职称,且不受职数限制。
(2)事业单位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时,还须分系列提供《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14)。
(二)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申报。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市管企业),或市直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申报参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由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按属地原则推荐申报。
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
二、资格审查程序和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程序
1.高级职称申报审核程序
(1)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卫生)系列
个人自审、用人单位初审、各区县(市)市职改办形式审查、市职改办复核、年度高评会复审。市职改办本次只对新增申报人员进行复核,以前年度已通过资格复核的,不再重复复核。
(2)其他系列(专业)
个人自审,用人单位初审,各区县(市)职改办、市直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分别按人事隶属关系形式审查(申报参评人员属各区县(市)的,由各区县(市)职改办形式审查;属市直单位的,由市直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形式审查;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形式审查),市职改办对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确认,省直系列(专业)职改办复核,年度高级评审委员会复审。
2.中级职称申报审核程序
个人自审,用人单位初审,各区县(市)职改办、市直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分别按人事隶属关系形式审查(申报参评人员属各区县(市)的,由各区县(市)职改办形式审查;属市直单位的,由市直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形式审查;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形式审查),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复核,年度中级评审委员会复审。
(二)审查要求
1.个人自审。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2.单位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用人单位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其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3.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1号)有关要求执行。
4.资格复核。评委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除外)。资格复核须对参评人员材料的完整性、真伪、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负责,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资格复核是资格审查中的重要环节,负责资格复核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书面审核意见应当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5.资格复审。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对参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负责,合格者进入评审下一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6.资格审查环节中的责任要求。在资格审查的每一个环节(初审、复核、复审、形式审查等),应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分工、具体责任到人。负责审查的各级责任人(含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等)须实名签署审查意见或结论,要进一步完善资格审查环节责任追究制度。
三、中高级职称评审时间要求
(一)职数及表格提交时间。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表格及专项报告的提交时间截止至8月15日。事业单位现场提交申报参评材料时,还须提供《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14)。
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和援外医疗队人员申请享受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优惠*策表格的提交时间截止至8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67号)印发后,再执行援派任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再填写相关优惠*策申请表格,新表格另行下发。
(二)材料报送时间。年度全市中高级职称申报参评材料集中报送至市职改办的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20日,按照上级要求,专业技术人才在9月27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
(三)材料有效时间。按照上级要求,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均为材料报送日,即9月27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评审方案备案时间。各中级评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须在开评前10个工作日内向市职改办报送年度评审方案。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须在开评前15个工作日内向省市职改办报送年度评审方案。
(五)评审完成时间。年度全市中高级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年12月31日以前。
(六)评审结果公示和备案时间。年度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
评议投票工作结束后,日常办事机构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年度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在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及职数无异议人员,向省市职改办先行提交备案,以尽早下发确认文。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待处理结束后再另行备案。
四、其它事项
(一)评审相关要求。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参评基数×40%,小数点后去尾数),副高55%以下(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参评基数×55%,小数点后去尾数)。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95%以下(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参评基数×95%,小数点后去尾数)。评委会在投票表决时,还须将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
(二)评审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职称评审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力度。系列(专业)结合申报参评情况,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所有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年限、效果和实际工作业绩作为所有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所有系列(专业)在制定年度评审量分细则时应赋予一定评价权重。系列(专业)可就评价指标和权重的设置情况开展调研,在年度职称评审时正式纳入评价指标并赋予权重。
(三)强化诚信申报参评。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并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的真实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申报参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表》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留存评委会组建单位。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申报参评人员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取得职称的行为,一律撤销其相应职称,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对违纪违规的申报参评人员在全市范围通报,通报结果连续3个年度提交至相应中高评会供评委参考,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放置个人档案留存,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情节严重的,通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纪、*纪追责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市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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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2.年度事业单位*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3-1.____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3-2.____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4-1.____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4-2.事业单位高级岗位_____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5-1.____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5-2._____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6.____年度事业单位长期“三援”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7.____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8._____年度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9.____年度事业单位*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0-1.____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0-2._____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中级职称花名册
11-1.______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1-2.事业单位中级岗位____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12-1._____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2-2._____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中级职称花名册
13.____年度事业单位长期“三援”人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4.____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15.长沙市年高级、中级(委评)职称评审材料收集时间安排
16.长沙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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